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遵循《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国家、
省、市计划生育政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2.组织发动会员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优生优育优教中起带头作用,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协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服务活动。
3.开展群众性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广泛普及有关性与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预防艾滋病的科学知识,大力倡导科学人口观、新型婚育观和幸福家庭观,积极推动先进人口文化的创新发展。
4.协调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为育龄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发展人口福利事业,关心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独生子女、女孩健康成长和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
5.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等方面的意愿和要求,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实现男女平等。
6.开展计划生育的国际交流和对外宣传,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其他活动。
7.承办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认真履职,完成目标任务
(1)延伸管理服务触角,夯实协会组织建设基础。2015年,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流动人口集中地建立流动人口协会,组建流动人口协会28个。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村(居)自治示范活动,按照创建标准,以项目运作模式,有序推进计划生育村(居)自治示范创建,2015年完成10个示范点创建工作。
(2)关注民生深化内涵,“生育关怀”品牌效应彰显。在“5.29”会员纪念日活动期间,分别在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银河社区、寻甸县甸沙乡苏撒坡村开展宣传服务活动,慰问基层计生宣传员、失独家庭、独生子女家庭、计划生育模范家庭、流动困难人员、社区低保户、下岗困难家庭124户,发放关怀慰问金37200元。春节、“七一”节期间,深入扶贫点—寻甸县小多姑村、在职党员报到为群众服务联系点—五华区文化巷社区、呈贡区中庄社区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45人,共计发放慰问金13500元。利用下基层调研,征求基层对市计生协会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意见建议时机,走访慰问皎平渡镇30户困难家庭、基层协会干部,发放慰问金9600元。根据市委“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协会机关领导班子集体到挂钩联系点为东川区拖布卡镇大荒地村调研,走访慰问了15户困难群众和党员,发放慰问金4500元。通过开展系列活动,计生协会“生育关怀”品牌深入人心,品牌效应彰显。
(3)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升协会服务工作社会化水平。制定下发了《昆明市计划生育协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引导协会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切实提升协会服务能力与工作社会化水平。年内,组织计生协专家志愿者在全市举办女性生殖健康讲座77场,覆盖全市15个县区,31个乡镇街道,52个村(居)委会,受益群众达5000余人;举办农科知识培训7期,培训人员达700余人。在主城区举办城市生态阳台蔬菜种植知识培训5场次;结合“5.29”会员纪念日活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队伍为当地群众义诊义疗、咨询服务、文艺演出3场次,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和好评。
(4)确立主题深化内涵 ,打造人口文化精品。结合深化改革目标任务,4月至8月,市计生协会首次面向全市组织开展了以“生育关怀·情暖万家”为主题的人口文化主题作品(民间绘画)征集评选活动,共征集到165件作品。作品真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富有时代气息,充分展现了市计生协在人口计生工作和社会治理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和工作成绩。为打造昆明人口文化精品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为创新婴幼儿教育,和美吉姆昆明中心联合策划创作儿童舞台剧《公主变小猪》,并于10月25日在云南艺术剧院成功进行义演,2000多名儿童及家长观看,演出反响强烈,取得了预期效果。
(5)规范管理高效服务,千方百计做实项目工作。为进一步拓展和深化青春健康教育工作,推进青春健康工作的常规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年内制定并下发《昆明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青春健康工作的实施方案》。坚持以项目为依托,以服务育龄群众为宗旨,以高效服务为标准,积极做好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2015年,向国家和省级计生协会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合计32万元,完成市委下达任务的640%。其中:争取到中国计生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青春健康家长培训暨中国计生协青春健康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7.5万元,落地五华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项目资金5万元,落地盘龙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项目资金3.5万元;“青春健康—预防性病艾滋病宣传教育”省级项目资金6万元;生育关怀项目资金10万元。年内,扎实开展了青春健康家长培训、“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生殖健康援助行动” 、“青春健康-预防性病、艾滋病宣传教育”、高校青春健康4个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投入资金52万元,惠及水晶宫社区青少年、五华区韶山小学生5-6年级家长500余人,晋宁县患生殖系统疾病妇女158人,昆十一中初高中学生1651人,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3级、14级、15级学生12000余人。通过加强项目工作,市计生协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效率大大提高。
(6)适应干部教育培训新常态,切实提升干部队伍素质。2015年,2名处级干部参加了中国、省计生协举办的培训2次,3名干部参加了中国、省计生协举办的各种培训学习。班子成员参加《昆明市领导干部培训日专题讲座》、《云南省时代前沿讲座》16期,30人次。6月4—5日,举办了一期机关办公业务知识培训班,市、县计生协机关工作人员30人参加培训。6月24—26日,举办了1期为期3天的基层秘书长培训班,各县区协会常务副会长、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和各乡(镇)计生协秘书长、部份公共户单位协会秘书长以及市协会机关干部210多人参加培训。通过培训,拓展了基层干部在新形势下开展协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提升了业务能力,为更好地开展协会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0月份,3名中层干部参加了市委统一举办的新任职领导干部培训。
(7)创造条件认真落实《昆明市关于建立失独家庭关爱扶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了《昆明市计划生育协会失独家庭公交爱心卡办理方案》,截止2015年底,为全市失独家庭办理“爱心公交卡”720张,
(8)提高调研质量促进成果转化,切实服务科学发展。结合单独二孩政策实施以来的现状,认真开展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情况调研。制定下发了调研工作计划通知,深入全市8个街道召开单独二孩家庭现场会8场次,发出《昆明市居民单独二孩生育情况调查问卷》800份,对各项调查数据进行了认真分析、梳理,并在此基础形成了《“单独二孩”政策下的生育意愿分析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供相关领导决策参考。
2.牢记宗旨,转变作风,高标准开展“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
(1)注重学习教育。分别于3月26日和7月2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到禄劝县皎平渡红军长征渡江纪念馆、保山善洲林场实地参观学习。7月7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观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 11月6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十三五”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2)认真开展专题讨论。认真开展三个专题学习研讨,查找班子和县处级领导干部存在问题,分析存在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强化督查等措施,确保改一件成一件,真正落到实处。
3.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抓牢做实
2015年,党组班子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中切实把握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抓牢做实。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落实具体措施,不断改进文风会风,严格执行预算,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杜绝铺张浪费。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狠抓干部职工思想和作风建设,始终坚持重实绩、鼓实劲、务实效,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取信于民。
4. 改革创新,参与社会治理作为彰显
(1)改革创新,参与社会治理作为彰显。2015年,市计生协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围绕“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在参与社会治理中作为不断彰显。一是主动承接卫生计生公共服务职能,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深化改革工作目标,积极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逐步形成“失独家庭关爱扶助、生育关怀行动、青春健康系列项目、意外伤害保险”等措施为一体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机制。二是多措并举,创新模式,不断加大流动人口协会建会力度,切实提升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同时,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村(居)自治示范活动,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协会的优势,实行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三是高度重视发挥协会专家志愿服务者团队在参与社会治理当中的作用,不断提升协会服务工作社会化水平,将增强公民意识与承担社会责任有机结合,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务实高效,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凸现。市计生协坚持以项目为依托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经过不懈努力,项目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显现。一是积极做好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2015年,向国家和省级计生协会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合计32万元,完成市委下达任务的640%。二是注重整合社会资源,主打青春健康教育品牌。研究制定并下发《昆明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青春健康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学校为依托,以厂企为载体,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深入开展青春健康教育。同时积极尝试把青春健康教育纳入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深受广大学子的欢迎。三是规范管理高效服务,做实项目工作。2015年,扎实开展了青春健康家长培训、“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生殖健康援助行动” 、“青春健康-预防性病、艾滋病宣传教育”、高校青春健康4个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投入资金52万元,惠及各类群众14000余人。
(3)以文化人,人口文化建设成绩斐然。市计生协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不断加强人口文化建设。一是积极开展主题文化活动。2015年,首次组织开展了“生育关怀·情暖万家”人口文化主题作品(民间绘画)征集评选活动。二是积极推动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大力拓展和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关爱女孩行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等实践活动,为提高家庭生活质量、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创造良好条件。三是加强人口文化阵地建设。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加强生育文化宣传长廊、协会园地、会员之家等人口文化传播阵地建设,积极推进人口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入户,进一步提升人口文化的社会影响力。
5.取得的成绩
2015年,市计生协会各项工作在扎实、有效。多项工作得到全国计生协、省计生协肯定。2015年昆明市生育关怀工作得到全国幸福工程组委会肯定,荣获“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爱心集体”称号。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项目管理工作、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被省计生协会评为“2015年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度计划生育协会项目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度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项目先进单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内设部门4个:办公室、群众工作部、项目管理部、宣传教育部。
(二)部门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计划生育协会核定参公编制15人,2015年2月退休1人,2015年末实有人数14人,较上年减少1人,均为财政全供养人员。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单位决算总收入266.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82万元,占总收入的99.94%;其他收入0.17万元(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0.06%。与上年相比,增加0.32%,主要因为人员工资正常调整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26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08万元,占总支出的70.48%;项目支出78.77万元,占总支出的29.52%。与上年相比,减少4.27%,主要为2015年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另外相比2014年,2015年无人需要发放住房补贴,减少住房补贴等费用支出。
1.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协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0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5%。减少原因为减少住房补贴等费用。
2015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151.97万元,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8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1.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35%;住房公积金14.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5%。
2.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协会各项业务工作和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7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73%,原因为2015年采取各项措施厉行节约,减少培训、印刷等经费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99%。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52.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协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完成协会各项业务工作和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14.77万元,为住房公积金支出14.77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09万元,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37人次,比2013年增加0.73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基层计生协、及相关部门产生的费用,增加原因为2015部门业务不断拓展,与基层、相关单位交流沟通增加,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增加0.73万元。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