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计划生育协会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5-07-31 作者: 来源:昆明市计划生育协会
昆明市计划生育协会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4年预算数相同,主要用于保障协会机关在开展项目管理、政策业务宣传、基层群众自治管理、流动人口协会服务管理、基层协会组织建设、协会机关综合事务等工作时接待上级部门、基层单位和相关部门所发生的费用。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