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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计划生育协会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5-07-31 作者: 来源:昆明市计划生育协会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遵循《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2.组织发动会员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优生优育优教中起带头作用,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协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服务活动。
   3.开展群众性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广泛普及有关性与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预防艾滋病的科学知识,大力倡导科学人口观、新型婚育观和幸福家庭观,积极推动先进人口文化的创新发展。
   4.协调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为育龄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发展人口福利事业,关心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独生子女、女孩健康成长和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
  5.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等方面的意愿和要求,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实现男女平等。
   6.开展计划生育的国际交流和对外宣传,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其他活动。
   7.承办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1.扎实推进计生协组织建设。一是加强协会专职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通知》(国卫指导发〔2014〕38号)文件,推动县区计生协落实“参公、入序、三定”,乡级计生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二是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协建设,进一步完善组织网络。加大在集贸市场、产业园区等流动人口集中地建立计生协组织的步伐,积极探索多种建会模式,推动流动人口活动阵地、会员之家建设,扩大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网络和工作覆盖面。
2.继续加强群众自治工作按照调整完善的计划生育政策,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切实宣传到位,切实维护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推动基层民主建设
3.推进生育关怀品牌及项目。一是继续做好关爱扶助“失独家庭”各项工作。继续围绕经济救助、优先帮扶、亲情关怀等3大类别13个方面,贯彻落实好《关于建立失独家庭关爱扶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二是坚持以项目为抓手,不断提升计划生育服务水平。积极争取省级、国家级项目,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运行正常,资金安全,效益良好。三是稳步推进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4.加强宣传倡导。一是以构建生育关怀长效机制为重点,扎实开展“5.29”“7.11”等主题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以“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为重点的主题活动。二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宣传员队伍建设三是加强计生协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协会志愿者专家服务队伍,对计划生育家庭开展生殖健康教育,儿童早期教育和青少年青春期健康服务。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送医送药义诊活动、健康保健咨询、农科知识讲座、“失独家庭”心理抚慰等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5人。
三、20xx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57.70万元,其中:本级财力257.70万元。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46万元,占总支出的73.13%,项目支出69.25万元,占总支出的26.8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运行”支出,主要反映保障计生协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反映计生协会开展基层组织建设、项目管理、宣传服务等事务发生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协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4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2.1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1.33%,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重特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占基本支出的 16.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协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25万元,如生育关怀经费、协会管理经费、基层组织建设经费、宣传培训经费、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管理等经费。

昆明市计划生育协会2015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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