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昆明市计划生育协会
信息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
昆计生协〔2013〕37号
各县(市)区计生协、开发(度假)园区计生协、机关各部(室):
为加强市计划生育协会门户网站及《市计生协会信息》的管理工作,强化全市计生协系统工作的对外宣传,树立计生协系统良好形象,经市计生协领导研究决定,现将《昆明市计划生育协会信息工作奖励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昆明市计划生育协会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昆明市计划生育协会
2013年7月1日
抄送: 云南省计划生育协会;
昆明市委宣传部、中共昆明市级机关工委、中共昆明市委目督办
昆明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2013年7月1日
附件
昆明市计划生育协会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为加强市计划生育协会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及《市计生协会信息》的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及《市计生协会信息》功能,强化全市计生协系统工作的对外宣传,促进基层工作经验信息交流,营造弘扬正气、凝聚人心、鼓励先进、培树典型的良好氛围,树立计生协系统良好形象,结合协会信息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工作组织机构
(一)市协会信息工作组织机构。成立由市协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尹俊为组长,党组成员杨玫、高峰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管理、指导全市计生协系统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高峰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协会机关各部(室)信息员组成,负责信息工作日常管理、上报、统计等工作。
(二)各县(市)区计生协信息工作组织机构。各县(市)区计生协相应成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秘书长任组长,成员由信息员组成,负责信息工作日常管理、上报等工作。
(三)建立信息员队伍。机关各部(室)、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均要指定1名文字功底较好、了解本部门工作情况、政治素质过硬、工作作风扎实的信息员。信息员具体负责所属单位信息全面工作,积极收集各种新闻信息线索,并认真撰写稿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二、信息工作基本任务、稿件内容及要求
(一)信息工作基本任务。市协会机关部(室)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1篇;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2篇。
(二)稿件内容。信息员提供信息重点围绕以下六方面进行:一是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单位、部门阶段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取得成绩、主要做法和经验;三是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四是各种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五是各种调研成果;六是协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各种活动。
(三)稿件要求。稿件必须及时、真实、准确;标题鲜明,必要时可设副标题,一般不宜太长;内容一般要具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做到叙述清楚、主题突出、语言规范。
三、信息工作奖励
(一)评比时间及名额。领导小组对信息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讲评,年终对信息员工作进行评定,对工作业绩突出的信息员和单位进行奖励。每年评选6名先进信息员(一等奖1名、二等奖2 名、三等奖3名)和6个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一等奖1名、二等奖2 名、三等奖3名)。
(二)先进信息员的基本条件。热爱信息工作,信息采写及时,完成规定上报信息数量,上报信息质量好,被采用率高。积极参加市协会组织的信息培训。
(三)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基本条件。单位领导重视信息工作,组织领导有力,注重信息员培养,关心支持信息员工作生活,本单位信息工作任务完成好,成绩突出。
(四)信息采用奖励标准。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按规定数量上报的信息,被《市计生协信息》、门户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奖励20元;超过规定上报数量的信息,被《市计生协信息》、门户网站采用的,每条信息奖励30元。同一条信息被多次采用,按奖励最高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机关各部(室)上报的信息,被国家级主流媒体采用的,按其所得稿费500%金额进行奖励;被省级主流媒体采用的,按其所得稿费300%进行奖励;被市级主流媒体采用的,按其所得稿费的200%进行奖励。
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